忘记了。很早的时候,大概是三年级吧,我就想写小说了。当时偷家里的钱,去小店买了小小的本子,然后课上没事干的时候就写写脑洞什么的。我的记忆力一直很神奇,只记得自己想记住的。第一篇文章(不能称之为小说),是女主靠着眼泪找妈妈的故事,大致情节不太记得了,只记得这个片段。然后陆陆续续写了一些文章,我学生时代的语文成绩和作文从来没让我失望过,一直是得到老师的表扬。但即便如此,我没有发表,一是没这个想法,根本不知道自己怎么投稿;二是觉得自己不配。所以一直没有把写小说作为盈利项目,全都是为爱发电。我特别喜欢看小说、散文。小学还没有智能机,都是翻盖式手机,故而我享受了一段极为美妙的纸质化读书时代。杨红樱老师的《笑猫日记》、《淘气包马小跳》曹文轩的《青铜葵花》、《查理九世》、《福尔摩斯》等等,都是我极其爱看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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